【本文来自《入职未满1年怀孕请假被拒起诉公司获赔10万,网友称“前人砍树后人暴晒”,你咋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之前跟群友建政的时候我就提过这个问题,并不是劳动法执行的越好,劳动者就会越舒服。

这件事情是反直觉的,即当法律明显偏向一方的时候,那么相对方会在法律以外设置壁垒,造成被偏向一方的更大损失

典型的就是我们的产假制度,较长的产假时间和严格的妇女权益保护,让女性得到孕期哺乳期保护的同时,企业会对雇佣女性职工产生犹豫,犹豫带来的就是女性就业率下降和薪酬下降。

很多人希望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但没想过严格执行工作时长的后果,欧美国家早就给我们看到了后果。

严格8小时工作制后,企业为了竞争,额外的工作量只有两个办法解决,一是加班,二是增加人手。而严格劳动时长对应的必然是加班费,支付加班费的性价比是很低的,那么只有增加人手这一个出路了。

而增加人手的同时如何降低成本呢,那当然是增加外包职工和临时工的比例,如果雇佣临时工能和全职工做到同样的工作,那么完全可以解雇全职工,增加临时工,临时工又不用缴纳完整的五险一金。

这就是欧美资本的操作模式,大量的雇佣临时工取代全职工,而临时工的工资又不足以劳动者支撑家庭开销,就需要打额外的临时工,劳动者的工作时长被拉长了,可能比不执行劳动法的时间更长,可工资不见得增长,甚至保险还没了。

在我国,典型的就是外卖滴滴等相对自由的职业,计件收费,按劳分配,大家觉得这是好职业吗?你可以跑几单就玩去了,得过且过,甚至不用做满8小时,多自由啊,喜欢吗?绝大多数外卖员的工作时间都超过10个小时,他们是不喜欢996吗?

还有就是斩杀线的原因,牢A把这个解释为工作需要体面,这个解释很抽象,要结合美国的法律,美国的法律很抽象的保护了租房者,只要租房者在房屋内住满了一个月,那么租房者就在法律上成为了房屋的使用人,而房东不能因为没交房租等原因停水停电甚至换锁,这些全是违法行为,说白了就是房东赶不走不交钱的租户,只能走法律途径,而法律途径大家都知道,很慢,可能两年都赶不走这个租户,这就很尴尬,于是乎,就在房东这边就形成了一个规矩,就是要租户证明自己的缴租能力,比如工作证明,比如信用额度。

而失业者或者临时工是拿不出这些东西的,他们就租不到房子,而企业那边因为你连个住址都没有,害怕这些人雇佣进来后给企业造成损失,又找不到人,于是不愿意雇佣homeless,就造成了homeless找不到工作,没有工作租不到房子,死循环。

还有个例子就是我们的婚姻法,准入简单准出难,说白了就是个口袋陷阱,好进不好出,而出去的时候又明显偏袒某一性别,那么另一个性别久而久之就不敢跳这个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