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2026年4月11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会在京举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在会后回答界面新闻等媒体提问时指出,对企业而言,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带来的影响是系统性、深层次的。

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设立为一编,共4章、114条,涵盖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等核心领域,这在世界环境法典编纂史上尚属首次。

秦天宝表示,这一创新不仅是体例上的突破,更是立法理念的根本性变革,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从传统“末端治理”向“源头管控”“引领转型”的重大跨越。法典将“双碳”目标从政策引导提升为刚性法律制度,实现从“后果应对”到“前瞻引领”的转变。

“对企业来说,绿色转型从‘可选项’变为‘必答题’。” 秦天宝介绍,法典将绿色转型上升为企业法定义务,打破以往“自愿参与”的模式,明确要求企业履行绿色低碳发展义务,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

此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得到强化。秦天宝介绍,法典明确电器电子、机动车、铅蓄电池、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需建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让企业从产品设计环节就开始考量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同时,法典对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退役设备处理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履行循环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义务,杜绝“停用即弃”的环保隐患。

秦天宝介绍,法典在法律层面确立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明确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的履约主体责任,不按时足量履约即为违法行为。碳资产已不再仅仅是企业履责的“紧箍咒”,而将变成与资金、技术并列的核心生产要素。

“企业面临‘’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的综合合规要求。” 秦天宝表示,电力等行业从过去主要应对污染物排放的单一合规模式,转向碳排放、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三位一体”的综合合规模式。法典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明确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实施按日连续计罚,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也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从业禁止等处罚,实现“穿透式追责”。

秦天宝表示,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获得顶层法律依据。 法典明确规定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为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的健康运行提供了顶层的法律依据。那些在绿色低碳方面先行一步的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制度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