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上海八旬老人去世遗产全给外甥女,失联20年女儿现身争遗产,如何看待法院判决?》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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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一般来说遗产分配就是家务事,公权真的不宜参与,而且应当尽量避免参与。

但现实情况却是公权总想介入家务事,具体表现就是“遗嘱要经过复杂程序才能算数”,尽量给普通人处理家务事使绊子,还美其名曰“为了社会公平公正”。

这非常不对。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公权尽力创造一个能让普通人自己就能搞定这个事的环境。我认为这并不难,具体做法就是给各类财产登记证以及大额存折上上增加一个“继承人信息”登记栏,让当前所有人自己去把这个信息填上,到时候继承人就带着原主的死亡证明,直接在窗口过户即可。这样做既完全将家务事放给普通人自己处理,又保证了该分配完全是所有人的意愿,不受干扰。而且这样做只是办证的时候多印两行字,成本极低,如果所有人自己后面要修改,那直接自己去窗口重办证(出工本费,办证中心也不是白干活)就行了。

但我觉得我的想法很难实现,因为“权力是一种很容易让人上瘾的东西”。我只能退而求其次建议各位,在挂之前一定先去把财产都给过好户,免得死后被人欺负自己不能直接找过来理论。

统一回复一下,所有这种遗产争执的案子,争议的中心都是“这真的是死者的意愿吗”,而不是“财产该不该给谁”。

反正人已经死了,也不会爬起来抽那些质疑的人嘴巴了。解决这个关键问题的核心就是“把死者意愿确定下来”。公证的方式,一来要收费不菲,二来还要排队预约,根本就是给老头老太太们找麻烦,是一种劝退。把这事程序整成普通人没法干脆利落地处理掉(遗嘱有效的程序复杂,条件要求还苛刻),在我看来就是故意要留介入的把柄的。

那么直接写在产权证上不行吗?产权证可是默认只有所有权人能修改的,而且政务中心窗口即可办理,产权证的权威性需要公证吗?普通人决定自己的财产归属,本来就是一个简单的事,提供一个方便简单的方法(就是我提的直接写产权证上,写存折上,不动产产权,存款原本是谁的,产权证上,存折上写的清清楚楚,有什么异议好扯的)让这事办了就结了呗。非故意搞一堆普通人整不了的事,非得等人死了再出去扯淡,就是为了方便搅浑水的。继承信息写产权证上,存折上的时候,当事人肯定还活着,谁不服就趁人活着赶紧出来说,等人死了再闹的一概不理,直接按产权证上存折上写的信息过户。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把遗嘱有效流程搞得复杂难办,对主要的争议问题(财产分配)不想个既简单又稳当的办法让所有权人能自己轻易解决,这就是故意在使绊子。

就像某些公司故意把退货地址弄到极边远地区,让普通人望而却步这种恶心人的操作一样。合法但非常不合理。

而财产继承确权简便方法我已经提了,并非没有办法。有办法却不用,就等着人们闹将起来好介入,这就是权力上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