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5日电 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局”)网站披露一则行政处罚,涉及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证券。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涉案期间,迟伟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2005年8月至2024年2月,迟伟实际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经计算,亏损超476万元。

  天津证监局指出,迟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迟伟处以25万元罚款。


来源:天津证监局网站

  值得注意的是,天津证监局此前也对名为“迟伟”的人员出具过警示函。

  2024年11月,天津证监局披露,迟伟在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狮子林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

  天津证监局决定对迟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