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消息,2026年8月17日,胖东来商贸集团法务部发布“关于侵权行为的处理公示(十三)”,正式披露与经济学家宋某某的名誉权纠纷一审判决结果。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认定,宋某某在多个社交平台持续发表针对胖东来的贬损性言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判令其赔偿胖东来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万元,并须在指定全国性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
这场纠纷始于2025年3月29日。宋某某在胖东来相关微博超话中评论:“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此后,他陆续在多个平台发文,称胖东来“不务正业”“蹭流量是一把高手”,并直接攻击创始人于东来“初中没毕业”“爱作秀的小老板”,甚至使用“无赖行径”“河南企业界的耻辱”等激烈措辞。
2025年4月5日,胖东来首次将宋某某列入侵权处理公示,索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宋某某随即在微博回应“死磕到底”。4月8日,胖东来发布长达15页的《情况说明》,从企业文化、薪酬制度、商品管理技术等维度逐一反驳宋清辉的指控,强调自身通过合理的员工激励和精细化的供应链管理形成了差异化竞争力,并非“没有核心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宋某某的言论超出正常商业批评的范畴,带有明显的主观贬损和人格攻击,且其作为拥有数十万粉丝的公共人物,言论传播范围广,对胖东来的商誉造成实际损害。尽管宋清辉辩称其观点属于学术自由和消费者评价,但法院未予采信。